問卷調查發現大廈公契無訂明保養計劃及供款要求規範

2023092011:58

市建局在2017年展開樓宇復修新策略研究,透過問卷調查訪問了全港3,000幢樓宇的業主代表,並邀請約100位業主、物業管理公司代表、學者和業界人士等進行深入訪談,了解他們對樓宇維修保養的意見和當中遇到的困難,以制訂更全面和具前瞻性的推廣策略和支援措施。
因應調查結果反映業主對建立維修基金的意識和責任,均十分薄弱,研究團隊進一步審視現行相關法規,注意到維修基金並非新的概念。在現行的《建築物管理條例》內有關私人樓宇公契的強制性條款,已提及大廈經理人須設立「特別基金」(Special Fund),以應付日常執行樓宇管理工作以外的工程項目費用,例如為出現故障的設施作緊急維修、進行全面樓宇檢驗及修葺等;另外,地政總署發出的《大廈公契指引》亦訂明業主須為新建成的樓宇設立「特別基金」,當中涵蓋大型維修工程及相關的開支。

然而,上述《條例》及《指引》均未有就業主如何制訂樓宇保養計劃,以及為「特別基金」累積財政儲備而作持續供款這兩個層面,作較清晰和更規範化的要求,以至業主普遍於制訂保養計劃時無從入手,因而無法做好財政預算並落實供款。結果,很多樓宇的基金戶口都是有名無實、形同虛設;當要籌組大維修時,基金存款根本不足以支付所需費用,業主便要為籌集資金感到徬徨。